继续来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报道《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对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做出新的决策部署。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性扭转。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起点很低,需要从当时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的农业来开辟工业化、城镇化的资金积累,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随着农村社会不断发展,农民不仅要缴纳农业税等税金,还有村提留、乡统筹等费用,负担越发沉重。
这里是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政府,1992年,就在这几栋红砖房里,时任党委书记刘兴杰和镇长李培杰酝酿了税费“一次清”的方案,新兴镇也因此成为“全国农业税费改革第一镇”。 之所以要改,就是因为当年农民的负担太重。当时全镇农民人均年收入不过七、八百元,而要缴纳的税费就有十多种。繁重的税费负担不仅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也让干群关系陷入紧张。1993年6月,顶着“违纪”的风险,新兴镇按照新的标准征收税费和农民签订协议。 而在全国,为规范农村各种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河北正定、湖南武冈等7个省份的50多个县也都在积极探索农村税费改革经验。 1998年,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农村税费改革被列为改革重点。 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就在这一年,中央印发新世纪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一号文件,此后,中央一系列惠农强农政策举措持续不断。 2004年,中央确定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开展全部免征农业税的试点,河北等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当年,中央财政安排524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 2006年1月1日起,农业税全面取消。这一年的9月,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用自己铸鼎的传统手艺,记录下中国农民告别田赋这件大事儿,铸造了一个“告别田赋鼎”。 据测算,2006年与免税前的1999年同口径相比,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250亿元,人均减负140多元,平均减负率达80%,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