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永昌营销服务部因对个人代理人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代理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永昌营销服务部经理的王亮对此事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永昌营销服务部个人代理人的段燕兰对此事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