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阜阳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虚增保费、聘任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个人代理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41万元。 时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刘权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