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因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被罚款17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经理的施宗雁,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此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鹿城镇营销服务部同样因为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被罚款12万元。 时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鹿城镇营销服务部经理的郑晓英,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鹿城镇营销服务部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