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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复兴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1-01-04
摘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7号),因公司涉

原标题: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2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存在被实行退市风险。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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