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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复兴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1-01-06
摘要:原标题: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证券简称:*ST天夏公告编码:2021-006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已连续14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5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若连

原标题: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62证券简称:*ST天夏公告编码:2021-006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已连续14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5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此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3、公司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已被申请破产清算,现处于努力和解,终止破产程序阶段,并未正式进入破产清算流程,但能否达成和解,终止破产程序进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所收到的《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2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0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29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50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201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12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50号)、《关于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26号)目前相关函件正在进一步的核实和确认中,我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尽快处理,但是由于需要核实的事项比较繁杂,人手比较紧缺,客观条件有一定的困难,回复处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4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5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1条之(四)款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3条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本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14.2.1条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2.5条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本章第六节的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

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本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形成上述审核意见。

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面对当前的经营形势。同时,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推动恢复公司生产经营,为后续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全面阅读公司近期披露的公告,重点关注相关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0662证券简称:*ST天夏公告编码:2021-007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夏、证券代码:000662)在2021年1月4日、1月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62%,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关注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重大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因近日披露了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除此之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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