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证券简称:日月股份公告编号:2021-005 一、基本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于近日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宁波市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号)文件获悉,日星铸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3101499,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该文件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日星铸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本次认定系日星铸业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该事项对公司及日星铸业目前的经营及已享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218证券简称:日月股份公告编号:2021-00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2,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67,604,009)的0.0602%,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授予及股份转增。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虞洪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2,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67,604,009)的0.0602%,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授予及股份转增。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王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67,604,009)的0.0602%,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授予及股份转增。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张建中先生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700股。本次减持计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1%,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 虞洪康先生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700股。本次减持计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1%,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 王烨先生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700股。本次减持计划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51%,拟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关于计划减持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可以根据所持股份数的变动对减持股数相应调整,但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的2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张建中先生、虞洪康先生、王烨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会监督相关股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