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纪委监委5月23日消息,江苏省高院原执行庭审判员刘其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01年刘其祥退休,至今已接近22年。 退休近22年被查 刘其祥出生于1953年11月,江苏江都人,大专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2月起在江苏省高院刑一庭、执行庭工作,曾任正处级审判员,2001年12月获批准提前退休。 公开信息显示,去年1月,江苏省高院离退休干部新春“云团拜”之时,他还参与表演了音诗画、小合唱等节目。 去年7月,中纪委官方微信曾发文称,一些退休多年的党员干部相继落马、受到处分,再次敲响警钟:退休不等于“平安着陆”,无论是谁,只要涉嫌贪腐,不论在职还是退休,都难逃纪法惩处。 纵观近些年查处的类似案例,不难发现,退休党员干部的堕落轨迹虽不尽相同,但违纪违法最终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比如,有的是在职时就存在违纪违法行为,退休后“东窗事发”;有的是临退休时想捞一把,导致“晚节不保”;还有的是退下来后“不甘寂寞”,利用“余威”谋取私利。实践一再证明,退休不是护身符,反腐败没有例外,只要触碰纪法红线,总有事情败露、付出代价的一天。 刘其祥简历 刘其祥,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江苏江都人,大专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12月至1982年2月,在部队服役; 1982年2月至1988年10月,历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88年10月至1992年12月,历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执行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2年12月至2001年12月,历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处级审判员、正处级审判员; 2001年12月,获批准提前退休。 编辑|卢祥勇 杜波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