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关于对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王立群作为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且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18年2月至6月期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319.05万元,该期间资金占用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王立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牛市来了?如何快速上车,金牌投顾服务免费送>>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