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江西泰豪紫荆公寓建设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7月实际出资额即为5000万,2016年6月转让5105万。3年即使按资金成本收益(三年才2%)也是倒挂,地产项目不是按净资产转让。江西工商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西恒泰园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背后都有泰豪集团的影子,是否有利益输送?在公司高负债情况下,委托贷款资金1.7亿来源是哪里,有否改变贷款或募集用途?有否侵占中小股东利益? 董秘回答(泰豪科技SH600590): 您好,公司转让江西泰豪紫荆公寓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经过资产评估,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利益输送。2015年公司向紫荆公寓提供1.7亿委托贷款为自有资金,目前该笔委托贷款已到期,公司已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全部本息。以上事项具体事宜请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