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10月9日,来自江苏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信息显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被江苏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9月23日。同时,该公司两名直接负责人分别被监管处以警告,各罚款5万元。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