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民生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娱乐 文化 能源 公益 时尚 健康 图片

动态

旗下栏目: 动态 家居建材 市场 家居 公司 楼盘

山东日照发放人才购房补贴 最高20万元

来源:中新经纬 作者:复兴网综合 发布时间:2022-05-09
摘要:据山东日照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日照发布《关于支持青年人才集聚发展的九条措施》(下称《九条措施》)。2022年1月1日后到日照就业(创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日照市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中新经纬5月9日电 据山东日照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日照发布《关于支持青年人才集聚发展的九条措施》(下称《九条措施》)。《九条措施》提到,设立人才住房发展基金,购房最高补贴20万元。

  具体来看,《九条措施》提出“安居保障”计划,对人才购房或租房提供支持。

  在购房方面,明确设立人才住房发展基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含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本人或其家庭在日照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可享受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人才发展基金购房补贴,具体按照《日照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暂行办法》执行。

  2022年1月1日后到日照就业(创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日照市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在租房方面,2021年1月1日之后到日照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新就业职工,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下学历层次,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400、350、300元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日照市所属各级企事业单位就业且无住房的,三年内可免租金申请入住各级人才公寓;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日照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就业且无住房的,三年内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租金按市场价50%收取,其余50%由市财政承担,人才公寓暂无空缺的,根据房源情况逐步安排;青年人才到各区县、功能区用人单位就业且无住房的,按各区县、功能区人才公寓管理规定执行。(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复兴网综合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复兴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复兴时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复兴时报社 © 2014-2022 CHINAF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邮箱: chinafxnews@163.com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