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讯 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该局15日印发《关于报送房地产项目销售自查自改情况的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企业在限定时间内开展自查自改活动。 据悉,海口市从今年3月12日起开展全市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整治行动分为集中整治、巩固和常态整治两个阶段,先由各房地产企业进行自查自改。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企业须按照相关要求,对所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和从业行为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价外加价、捆绑销售、违法虚假广告、散布虚假信息、虚构劳动关系和伪造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各房地产企业发现问题要立行整改,并于3月18日17:00前向市住建局报送自查情况。 海口市住建局表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要深刻领会全市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断规范企业自身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海口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