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定远县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的辰辰(化名)被遗弃案件,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个由民政部门报案依法追究监护人遗弃罪的案件,也是全省首个由法院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案件。该案的妥善解决,充分反映了我省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取得的成果。 据了解,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未保法》(新修订),明确民政部门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承担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7岁的辰辰因患有智力障碍(化名),其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经相关部门多次劝诫无果,民政部门于是报案。随后,司法机关启动追责程序,辰辰父母因犯遗弃罪被分别判刑,撤销二人监护资格,指定定远县民政局为辰辰的监护人。2021年9月30日,辰辰被护送至滁州市儿童福利院接受康复及特教服务。 近年来,我省高起点、高标准统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担任委员会主任,两位副省长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1年8月底,全省市、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自省、市、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以来,各地通过主动排查、热线受理等方式,处置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个案26个,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见习记者 李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