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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二孩家庭购房,纳入刚需范畴!安徽回应!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澎湃新闻 作者:复兴网安徽 发布时间:2021-10-15
摘要:二孩三孩家庭购房需求正获有关部门关注。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安徽省委书记建言,实施精准调控政策,将二孩三孩家庭纳入刚需购房范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月11日回应,将依据有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和论证,不断完善住房供应和住房保

二孩三孩家庭购房需求正获有关部门关注。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安徽省委书记建言,实施精准调控政策,将二孩三孩家庭纳入刚需购房范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月11日回应,将依据有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和论证,不断完善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措施,统筹考虑多胎家庭住房实际需求。

此前,该网友于9月9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合肥市委书记表示,自己和家属都是安徽人,在合肥上学工作,多年来见证合肥发展,对这座城市很有感情。多年前,该网友在合肥购买一套两居室商品房,并响应号召生了二胎。由于二胎为双胞胎,总共抚育三个子女,急需改善住房条件。

“合肥4.6新政后,投资炒房被严格控制,房价趋于稳定,但像我们这样的刚需家庭由于已有一套商品房,不符合刚需条件,属于新政的误伤范围。”上述网友建议,合肥购房新政可适当调整如下:1.将二孩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00平的,纳入刚需范畴;2.将三孩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20平的,纳入刚需范畴。在其看来,此番调整是一城一策、精准调控的具体手段,也能呼应国家三孩政策,起到价值导向作用。

该网友所提的“4.6新政”,是指合肥4月6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涉及二手住房限购、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政策,并明确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

合肥“4.6新政”要求刚需购房人须满足4项条件,其中包括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以及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对于前述网友提议的“将二孩三孩家庭纳入刚需购房保障范畴”,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该局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要求。

合肥官方作出答复之后,该网友再次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安徽省委书记表达类似诉求,建议对二孩三孩家庭制定住房优待配套政策。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此表示,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安徽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在修订《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会对全省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的保障政策进行立法。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指出,结合网友建议,下一步将依据修订后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和论证,不断完善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措施,统筹考虑多胎家庭住房实际需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落实“三稳”目标,解决好居民自住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无独有偶,8月29日,另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西安市委书记表示,希望出台向二胎家庭倾斜的相关购房政策,比如有一套140平以内住房的二胎家庭可列为刚需,适当为二胎家庭减轻负担。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称,2018年6月23日,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1号),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和做法,实施“刚需”优先。未将已有住房的家庭列为“刚需”的原因是,置换或新购住房属改善行为,在住房供需矛盾较大的阶段,应优先保障、支持“刚需”家庭的购房需求。

责任编辑:复兴网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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