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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状告儿女要求常回家看看 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作者:复兴网重庆 发布时间:2021-10-20
摘要:父亲生活陷入困境,起诉要求儿女每月支付赡养费且每人每月至少看望谭某一次。

庭审现场。渝中法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发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0月20日12时讯(余志斌)当前,许多家庭子女在异地生活工作,无暇照顾父母,“常回家看看”成了难题。近日,渝中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重庆人谭某(60岁)和谢某原系夫妻,两人先后生育一女谭小甲、一子谭小乙。后因感情不和,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离婚。2019年10月,谭某诊断出患有急性脑梗死、糖尿病等疾病。如今谭某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起诉要求谭小甲、谭小乙每月支付赡养费且每人每月至少看望谭某一次。

渝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在父母年老独居的情况下,对亲情的渴望尤为强烈,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并回家看望,故判决谭小甲每月支付谭某赡养费1200元,谭小乙每月支付谭某赡养费800元;谭小甲、谭小乙每人每季度至少看望原告谭某一次。

渝中区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2019年以来,渝中法院受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纠纷的民事案件984件,其中离婚、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413件,交通事故、提供劳务受害等侵权类纠纷287件,申请宣告自然人限制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等特别程序案件164件,房屋买卖、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120件。

“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渝中法院把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职责,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该负责人称。

责任编辑:复兴网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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