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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厦工作能领路费补贴 最高1000元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复兴网福建 发布时间: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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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厦工作能领路费补贴,最高1000元

返厦时间 1月1日起至2月28日 申报条件 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返厦的外地职工 申报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

厦门日报讯 (记者 翁华鸿 通讯员 林依静)今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会会员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返厦,均可获得一次“定点定额”补助,最高可领1000元交通补助。

今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由国内原居住地或国内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根据返厦路程距离,按省内3档、省外5档标准,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一次工会“定点定额”补助、人社路费补差形式的补助。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标准由原来的“80元-450元”提高到“100元-1000元”。

今年“平安返厦”交通补助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审核通过的,补助款将在审核通过后及时汇入申报人本人所持工会卡。审核被退回重新提交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重新提交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具体操作流程和申报材料等,工会会员可登录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或向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各镇街(园区、行业)工会咨询。

●申报方式:

3月1日0时起至3月31日24时,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登录厦门市智慧工会服务平台或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通过申报平台在线申请。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

2.工会卡正面;

3.经职工本人签名的交通票据(票据正面用黑色水笔签字并署提交日期),无纸质车票凭身份证或电子客票乘坐火车的,需在车站窗口或自助取票机上打印报销凭证;

4.由原居住地以外的国内探亲地返厦的,还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责任编辑:复兴网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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