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管理制度 推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 进一步规范船舶防污染监管制度,组织修订了《桂林漓江船舶防污染监督管理规定》,将漓江全流域、所有船舶纳入管理范围;制定实施了《桂林海事局船用燃油现场检查制度》《桂林漓江旅游客船非体系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实务》《桂林海事局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程序》等系列船舶防污染监管手册。 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建议将漓江船舶污染物、旅游客船噪声污染、漓江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船舶污染应急防备等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范围,对《桂林市青狮潭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强化共建共治共享 构建漓江防污染齐抓共管新格局 协助桂林市人民政府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评估,优化布局建设,改造现有污染物接收设施。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协同执法,理顺漓江船舶污染物“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运行流程,推动桂林漓江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有效运转。 推行防污染诚信管理,联合漓管委对漓江风景名胜区游船实行星级评定,提升企业防污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1年桂林海事局联合多部门开展“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累计清除“三无”船舶(含排筏)100余艘;开展漓江“四乱”(乱挖、乱建、乱养、乱经营)专项整治,联动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统一拆除漓江违建亲水平台50余处,暂扣非法载客排筏16艘,向公安机关移交暴力抗法、无证驾驶案件5起,拆除漓江废弃网箱数千米,漓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今年4月25日,阳朔县在杨堤乡漓江河畔开展“4·25漓江保护日”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漓江保护工作,共同守护好桂林山水。图为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在放流鱼苗。 李忠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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