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1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由于擅自开垦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日前,海南乐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154131元罚款的处罚。 经查实,海南乐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与九所镇抱浅村委会承包该地块(乐东2018年度森林督查疑似点2号图斑和185号图斑地块),种植火龙果,2021年初套种芒果和榴莲蜜,并建筑了铁硼、仓库、冷库等设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乐东2018年度森林督查疑似点2号图斑和185号图斑地块类别为商品林(地),属Ⅳ级保护林地,海南乐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未办理相关手续在2018年度森林督查疑似点2号图斑和185号图斑地块上开垦林地种植火龙果并套种芒果和榴莲蜜,种植面积66.1515亩。此外,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18年度森林督查疑似点2号图斑和185号图斑林地上建筑了铁硼、仓库、冷库等设施,占地面积1.646亩(1097.69平方米),以上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 对此,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南乐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处罚:补种造林树种,责令30日内恢复原状,给予处人民币154131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