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罗鑫报道:3月15日,宜春市检察机关2020年以来反洗钱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相关发言人围绕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宜春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大力度惩治洗钱犯罪,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司法保障。 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宜春市检察机关受理以洗钱罪提请审查逮捕案件8件9人,批准逮捕8件8人;受理以洗钱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件26人,审结提起公诉29件31人;作不起诉处理3件3人;以洗钱罪立案监督2件3人。 在已起诉的洗钱案件中,宜春市涉各类上游犯罪的案件数量和占洗钱案件总数的比例分别如下: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8件,占比27.59%;涉毒品犯罪3件,占比10.34%;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涉集资诈骗犯罪16件,占比55.17%;涉贪污贿赂犯罪2件,占比6.90%;涉走私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均为0件(未办理该两类上游犯罪案件)。 在办案机关对下游犯罪还习惯性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情况下,宜春市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加强对帮助行为及下游行为性质的审查分析,正确适用洗钱罪。如:袁州区检察院在提前介入罗某等人非法集资案时,对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按洗钱罪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此后侦查机关对该8人以及后续侦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洗钱线索按照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侦查取证,最终该上游犯罪共摸排并起诉洗钱罪15人,极大提高了洗钱罪起诉数。 下一步,宜春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深挖彻查洗钱犯罪;依法规范办理洗钱犯罪案件,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宜春市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全市反洗钱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反洗钱工作形成更大合力,全面提高洗钱案件办案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