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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出台《行动方案》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图)

来源:大江网 作者:复兴网江西 发布时间:2021-11-11
摘要: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 曾志翔、罗鑫 报道:11月11日,宜春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新闻发言人围绕主题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2021年1至9月,宜春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92.1万平方米,商品房批准

大江网/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志翔、罗鑫报道:11月11日,宜春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召开,新闻发言人围绕主题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2021年1至9月,宜春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492.1万平方米,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595.2万平方米。但是,宜春市的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市场也存在违法建设、不按图施工、房屋质量、未取得预售许可提前预售、挪用预售资金、虚假广告、违法租售人防车位等乱象导致项目无法验收出现项目烂尾等违规违法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为此,宜春市住建局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联合12个部门制定了《行动方案》,并于10月26日起开始专项行动。

《行动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对象、整治内容、实施阶段以及保障措施等六部分内容。

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

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部署安排(2021年10月28日前);宣传发动(2021年10月30日前);全面整治(2021年10月-2023年10月);总结巩固(2023年11-12月)。

惩戒措施有: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将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并视情采取警示约谈、信用扣分、公开通报、停业整顿(暂停网签、暂停预售、暂停售楼部或门店开放、暂停预售资金拨付等)、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措施进行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据悉,《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关于印发<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建房〔2021〕12号)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整治房地产领域各个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在此背景下,宜春市十二部门联合发布《行动方案》,开展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查处房地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对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复兴网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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