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何云峰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何云峰、郑海文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哲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抚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黄小春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剑同志任抚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免去其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戴建华同志任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丽同志任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董凯华同志任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教育总督学职务; 蔡盛同志任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斌同志任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教育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余兵才同志任抚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曹亲林同志任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黎全生同志任抚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黄斌同志任抚州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岖同志任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章带荣同志任抚州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瑛同志任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抚州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地林同志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章建华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秋水同志任抚州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乐建文同志任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文宏同志任抚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陈斌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抚州市委员会会长; 谢国辉、鄢博士同志任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水平同志任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伍珊同志任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王柏荣、余娜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韬同志任抚州市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万明发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长级)职务; 免去陈振华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吴鉴铭同志的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抚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能华同志的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国华同志的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邱国庆同志的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饶新华同志的抚州市妇幼保健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范慧玲、洪德良同志的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