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6月21日讯(记者 卢文静)近日,拉萨市启动千名人大代表宣传《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工作。自治区人大法制委、民侨委、农环工委相关负责人和部分区、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据了解,拉萨市启动千名人大代表宣传两个《条例》工作,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系列部署要求,利用今年下半年的时间,把深入学习宣传两个《条例》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在社会各领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热潮,为拉萨市加强民族团结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活动现场,拉萨市人大代表来丽芳表示,自己将用好人大代表身份,带领身边群众自觉承担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积极推动两个《条例》的宣传与贯彻实施。 据悉,《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是我区第一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是我区首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两个《条例》分别于2020年5月1日、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