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天津市、黑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陕西省、浙江省疫情形势变化,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报请市指挥部同意,决定对天津市、黑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陕西省、浙江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 一、天津市 1.对3月27日以来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榭园26号楼1门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赵苑西里8号楼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二、黑龙江省 1.对3月27日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新华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七政街道、保健路街道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三、福建省 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四、湖南省 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塘街道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五、陕西省 1.对3月27日以来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 2.对3月27日以来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六、浙江省 对杭州市、嘉兴市、宁波市、丽水市的“三区”划分按照实际管控情况动态调整。 1.对4月4日以来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山水嘉苑24幢(封控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2.对4月4日以来丽水市莲都区除“14+7”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继续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天居家健康观察。 3.对丽水市除莲都区以外区域来衢返衢人员不再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原已管控人员经核酸检测阴性即可解除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