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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鱼请守法!男子潮白河电鱼170余条被刑拘

来源:光明网 作者:张悦鑫 发布时间:2020-04-28
摘要:近日,顺义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在李遂镇潮白河柳各庄河段,有人非法捕捞,李遂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正在使用电鱼设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现场查扣逆电器、电瓶、电棒等工具。

  光明网记者 陈畅

  近日,顺义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在李遂镇潮白河柳各庄河段,有人非法捕捞,李遂派出所民警出警后将正在使用电鱼设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现场查扣逆电器、电瓶、电棒等工具。

  据张某某交待,家住在潮白河附近,趁深夜无人便使用自制的装备电鱼。短短一个小时内,他就捕获了泥鳅、餐条鱼、鲫鱼等170余条鱼。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将电瓶、逆变器、渔网等制作成“电网”,通过高压电直接电击鱼类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明确禁止的非法捕捞方法,且其捕捞的水域属于全年禁渔区。同时,电鱼时的电流也会对电鱼者自身或其他涉水活动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2019年6月起,北京市对原有禁渔区、禁渔期制度进行了调整,禁渔区域由原有的密云水库等6处水域扩大至179条河流、41处水库、湖泊,其中密云水库内湖等179处水域全年禁渔,密云水库(不含水库内湖)、怀柔水库、海子水库等40处水库、湖泊,每年4月1日0时至9月24日24时禁渔。为落实禁渔政策,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北京警方强化与市区两级渔政部门的联合查处力度,并与天津、河北建立京津冀渔政联合执法机制,2019年,共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6起,刑事拘留48人。

 

  办案民警提示广大群众,严禁采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以及利用地笼等禁用渔具,进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要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不要参与非法捕捞活动,对发现非法捕捞的行为,及时拨打110或010—83061992进行举报,共同守护首都美好水环境。

责任编辑:张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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