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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被执行人因疫情导致生产生活困难 查封财产能“活封”的不“死封”

来源:光明网-法治频道 作者:复兴网综合 发布时间:2020-05-15
摘要: 光明网北京5月15日电(记者 孙满桃)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

  光明网北京5月15日电(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

最高法:被执行人因疫情导致生产生活困难 查封财产能“活封”的不“死封”

发布会现场。中国法院网供图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表示,要充分利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为胜诉当事人及时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要突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坚持依法执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实招硬招,千方百计帮扶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主体纾困解难、渡过难关,为提高中小微企业和困难主体的生存发展能力,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共十条,主要包括把握查封措施的法律界限、稳妥有序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精准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等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要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切实防止因违法执行、过度执行,影响企业财产效用发挥和企业正常运营。其次,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在不影响债权实现的前提下,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查封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不进行“死封”,有效释放查封财产的使用价值和融资功能,为被执行人恢复生产生活创造便利条件。

  《指导意见》指出,借助网络司法拍卖成本低、效率高、受疫情影响小的优势,加快财产变价流程,尽快将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同时,也要结合财产实际情况,把握好拍卖时机,适当选择自行变卖、融资等灵活变价方式,防止查封财产在疫情期间被低价处置。

  《指导意见》还规定,在执行中有效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比如租金减免政策,防疫物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担,切实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指导意见》指出,对暂不具备强制执行条件,或者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的,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集约式执行和解、破产和解、破产重整制度的保护功能,帮助被执行企业及时走出困境,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生产能力。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要将信用惩戒的着力点聚焦到打击少数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失信行为上来,营造“重合同、守信用”“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司法环境。同时,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依法审慎采取惩戒措施,给予宽限期,及时采取信用修复措施,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另外,要合理减免对被执行人的加倍罚息。对被执行人因疫情影响直接导致无法及时履行义务的,合理减免疫情期间带有惩罚性质的加倍罚息,依照公平原则平衡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切实减轻被执行人的债务负担,提升其持续经营和偿债能力。

  《指导意见》还指出,要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尤其是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进一步强化对下监督管理,严防在疫情期间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及乱执行。同时,大力开展网络查控、网络询价、网络司法拍卖等线上执行措施,积极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立案、线上谈话、线上和解等便民服务,有效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复兴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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