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多张罚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被罚款6万元。 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刘昕对此事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