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民生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娱乐 文化 能源 公益 时尚 健康 图片

滚动

旗下栏目: 滚动 股票 理财 银行 基金 保险 新股 人物

江西已累计减征缓缴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逾10亿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黄钰涵 发布时间:2020-05-13
摘要:(吴鹏泉 王嘉)江西省医疗保障局13日晚消息,截至4月底,该省已累计减征缓缴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逾10亿元。
江西已累计减征缓缴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逾10亿元     图为3月4日,企业工作人员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经办大厅内办理业务。(资料图)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供图

  (抗击新冠肺炎)江西已累计减征缓缴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逾10亿元

  中新网南昌5月13日电 (吴鹏泉 王嘉)江西省医疗保障局13日晚消息,截至4月底,该省已累计减征缓缴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逾10亿元。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经江西省政府同意,3月4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今年3月至5月,江西省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在减征期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减征期限为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至2020年5月止;享受财政补助参保的关破改及困难企业,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此外,受疫情影响的江西企业,可缓缴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限为自该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在缓缴期内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缓缴期限为自参保缴费之月起至疫情解除3个月内),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称,在综合考虑省情和各统筹地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江西将此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率的减半征收对象,确定为全省各统筹地区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律师事务所、宗教团体等不属于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江西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已完成减征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6.08亿元;累计共受理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的企业7.28万家,缓缴费用总额4.71亿元。(完)

责任编辑:黄钰涵

最火资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中国复兴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中国复兴时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中国复兴时报社 Copyright 2015-2020 CHINAF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邮箱: chinafxnews@163.com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