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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复兴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0-10-30
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董事张磊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

原标题: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董事张磊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台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他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何建锋先生、总裁黄明先生、财务总监张磊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向自力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注:1、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②公司实现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①系公司下属长沙公司预收长租租金同比减少;②下属深圳星联公司业务同比减少。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注:1、年初至报告期末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公司实现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转让收益;

2、计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公司下属深圳海吉星收到运销蔬菜来货补贴,岳阳海吉星、长春海吉星、长沙公司、成都公司等报告期递延确认政府补助;

3、计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主要系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借款收取的资金占用成本;

4、计入年初至报告期末理财收益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第三节、重要事项”中的“八、委托理财”。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股东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说明

1、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37.52%,主要系①公司偿还银行借款,②下属南方物流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55.19%,主要系①下属公司深农厨房公司业务增长;②下属公司前海农交所商品销售增加;③下属公司海吉星置地公司商户未及时支付租金及管理费所致;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比年初减少72.86%,主要系公司下属布吉海鲜公司持有的对合盈公司股权投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4、应付账款比年初减少31.63%,主要系下属公司南方物流公司、长沙公司、安庆海吉星公司支付工程款所致;

5、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37.57%,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96.87%,主要系公司兑付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合并利润表主要变动说明

7、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350.20%,主要系下属公司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入增加,导致税金增加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14.18%,主要系公司实现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转让收益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42.28%,主要系公司收回往来款,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93.03%,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下属青海海吉星返还政府土地产生损失,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20.53%,主要系公司为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对外捐赠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利润总额同比增加48.72%,主要系①公司下属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②公司实现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转让收益;

13、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43.87%,主要系公司下属公司广西新柳邕公司盈利且公司实现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转让收益,利润与所得税费均同比增加所致;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说明

14、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35.63%,主要系公司下属公司果菜公司出口退税同比减少;

15、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66.09%,主要系公司及下属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同比增加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0.40%,主要系公司下属布吉海鲜公司收到其参股公司分红款同比减少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99.56%,主要系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下属青海海吉星返还政府土地收到相关款项,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5.12%,主要系公司下属南方物流公司和安庆海吉星支付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8.03%,主要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减少,购买理财产品同比减少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系公司下属武汉东海吉星上年同期收到少数股东出资,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21、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系公司下属国际食品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少数股东借款,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22、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同比减少48.77%,主要系公司下属布吉海鲜公司、惠州海吉星、南昌公司等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同比减少所致;

23、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84.98%,主要系①公司下属青海海吉星上年同期偿还股东借款,本报告期无此事项;②公司上年同期收购少数股东持有的云南东盟股权及代云南东盟支付应付款,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关于超短期融资券的事项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及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2020年2月27日,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公司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疫情防控债),发行金额5亿元,发行利率2.88%,期限180日。

报告期,2020年8月25日,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疫情防控债)已到期,公司已在到期日兑付该超短期融资券本息。(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2020年2月29日、4月29日和8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事项

2020年8月18日,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原副总裁杜鹏先生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2020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徐宁先生和郭大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相同。(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4、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实施优惠措施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圳市的决策和部署,缓解商户经营压力,支持商户与企业(市场)共同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深圳地区企业对所持有市场和物业,在前一阶段实施免租降费措施基础上,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并实施针对旗下商户的优惠措施。本次适用企业实施优惠措施合计金额预计约3,500万元,预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约3,500万元,最终以实际执行情况和审计结果为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推进当中。(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中农水产公司34%股权。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履行审计评估工作,经履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程序,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广东省东莞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机械公司”)。公司与东莞机械公司签订了《股份及债权转让协议书》,并已收到本次交易股份及债权转让价款共计5,365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4,250万元(为原公司对中农水产公司出资金额),债权转让款为1,115万元。公司原按出资比例为中农水产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1,02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收回并转回原对该借款计提的相关坏账准备。2020年8月4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了权益交割清单,中农水产公司34%股份交割已完成,公司不再持有中农水产公司的股份。本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影响约5,365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6月4日、7月23日和8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6、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公司干货库以公开挂牌方式招租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沈阳公司对干货库A、B库区合计16,151平方米(仓储库面积14,880平方米,月台面积1,271平方米)以公开挂牌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实施招租,经过深圳联交所公开挂牌程序,最终由西安当当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获得上述物业承租权。租期九年。(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7、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公司云南普洱茶公司的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股东协商一致,同意云南普洱茶公司终止经营并进行清算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尚在推进当中。(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8、布吉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城市更新项目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了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2016年该项目已列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项目规划审批等工作尚在推进中。(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11月18日、11月19日、2014年12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以及于2014年4月30日、2015年4月30日、2016年4月30日、2017年4月24日、2018年4月27日、2019年4月27日和2020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年度报告)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号)批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7,875,457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股票313,650,000股,发行价格5.46元/股;截止2013年1月16日,募集资金总额为1,712,529,000元,扣除有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39.94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收入为471.4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累计收益为8,520.19万元。2020年1-9月份,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33.9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303.83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6,938.98万元(包含天津海吉星募投项目使用43.71万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利息),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5.02万元。2020年1-9月份募投项目使用本次募集资金7,695.91万元,另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0.30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114.76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和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深圳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1号楼项目尚在推进中。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本页仅用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日期: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20-08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张磊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台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82)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83)。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五、关于修订《特殊贡献奖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关于颁发特殊贡献奖的议案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八、关于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农置地公司转让海吉星置地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增加资源整合能力,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置地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农置地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价格为海吉星置地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848.45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农置地公司持有海吉星置地公司100%股权。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协议转让程序,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九、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十、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6)。

同意票数1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20-081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1: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宇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二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20-084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2018年起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年度审计报酬约为人民币176万元(含差旅费、编制报告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创建,总部设在上海,是中国建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复办,2000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1月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5)业务资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6),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H股企业审计资格,美国公众公司监督委员会PCAOB执业资格,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发的《军工涉密业务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

(6)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末执业风险基金1.37亿元,执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亿元,具备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国际会计网络情况:2009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全球第五大国际会计网络BDO,成为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15名、注册会计师2,134名、从业人员总数10,000多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37.3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9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近3,62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8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相关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祁涛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祁涛先生证券业务从业经历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在资本市场IPO和上市公司年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参与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业务超过3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彦波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彦波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10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8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首一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王首一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0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在资本市场IPO、上市公司年审和重组改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参与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相关证券业务超过20家。

5、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6月份7次。

最近三年,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事项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操守,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独立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及文件,其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函;

5、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1、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44.675%的股份。为支持合肥周谷堆公司项目建设及运营,同意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合肥百货,股票代码:000417,其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54.815%股份,以下简称“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28,87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12,770万元(占上述全部借款金额的44.23%)。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鉴于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于2020年8月18日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陈小华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和10.1.6条规定,在过去12个月内,曾经具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其他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董事、高管的情形,则该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述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因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已辞职,审议本事项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3、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4、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5、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49号

3、法定代表人:王皓

4、注册资本:3亿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成立时间:1998年11月1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5048741K

8、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管理和租赁业务,蔬菜、水果、水产品、肉食禽蛋、副食调味品销售;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配套仓储、装卸、冷藏、配送、包装和停车服务;从事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市场投资。

9、股东方及持股数、持股比例:

10、合肥周谷堆公司主要运营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规划总占地1,261.8亩,净用地1,000.35亩,由八个交易中心和冷库仓储、加工配送中心及商业配套等功能区构成。其中,蔬菜交易中心(启动区)、水果交易中心、副食品交易中心、粮油、冻品、干果交易中心、水产品、畜禽肉类交易中心以及冷库已陆续投入运营,物流园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286,931.46万元,负债总额为160,472.39万元,净资产126,459.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93%;2019年度,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4,571.80万元,利润总额为21,733.76万元,净利润15,903.37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合肥周谷堆公司总资产为293,513.88万元,负债总额为159,874.03万元,净资产133,639.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47%;2020年1-9月,合肥周谷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8,779.34万元,利润总额为9,988.83万元,净利润为7,180.79万元。

12、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原董事、副总裁陈小华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合肥周谷堆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标的的相关情况

1、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2,770万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资金占用成本: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

4、借款用途:项目建设及运营;

5、还款计划:按季度收取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借款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支持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继续与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29,37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13,000万元(占本次借款总额的44.26%,借款比例未超过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的股权比例)。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计算资金占用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公司向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12,770万元。

鉴于合肥周谷堆公司仍有较大额资金需求,合肥周谷堆公司归还公司部分借款本金230万元,并对余下12,770万元借款申请展期一年。为支持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与合肥百大集团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28,87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公司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12,770万元(占本次借款总额的44.23%,借款比例未超过公司持有合肥周谷堆公司的股权比例)。借款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和风险防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借款有助于支持合肥大兴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建设和运营。合肥周谷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与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合肥百大集团共同提供借款,公司向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风险基本可控。公司已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履行必要的决策,并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合肥周谷堆公司控股股东共同为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占本次借款总额的比例不超过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风险基本可控。合肥周谷堆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目前,公司部分财务资助存在逾期情形(部分逾期借款已逐步收回),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其他

1、公司上一年对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13,000万元。

2、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42,295.1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4%。

3、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本金7,896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继续与天津建设公司、天津投资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和1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844.872万元及全部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继续与南昌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及南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本金11,637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已要求武汉海吉星公司偿还股东借款,鉴于武汉海吉星公司所负责项目仍处于招商培育阶段,项目业务开展受到疫情影响,暂无充足资金流偿还股东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公司将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等因素,与武汉海吉星公司及其他股东积极沟通还款相关措施。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9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与绿膳谷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绿膳谷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20-086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合肥周谷堆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至3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告。

议案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议案5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1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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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复兴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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