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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复兴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0-10-30
摘要:1重要提示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本行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

原标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行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本行14名董事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4本行法定代表人田国立、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刘桂平、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张毅声明并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信息

2.2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统称“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2.3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列示的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净利润和2020年9月30日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2.4于2020年9月30日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2.4.1于2020年9月30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85,176户,其中H股股东41,346户,A股股东343,830户。

2.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

2.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截至2020年9月3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和648,993,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1,999,556,250股,其中599,556,25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以及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99,556,25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2,195,445,058股。该股份中也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H股。

4.截至2020年9月3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2.5于2020年9月30日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股情况

2.5.1于2020年9月30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21户,其中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数量为20户。

2.5.2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截至报告期末,TheBankofNewYorkDepository(Nominees)Limited作为代持人代表在清算系统EuroclearBankS.A./N.V.和ClearstreamBankingS.A.的获配售人持有优先股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2.5.3前10名(含并列)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2.5.4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经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拟于2020年12月16日派发境外优先股股息,派息总额共计157,583,333.33美元(折合约10.86亿元人民币),扣除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支付给境外优先股股东141,825,000美元,税后股息率4.65%;拟于2020年12月28日派发境内优先股股息,派息总额共计28.50亿元人民币(含税),票面股息率4.75%。

3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3.1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2020年9月30日,本集团资产282,981.2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8,618.60亿元,增长11.25%;负债259,522.5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511.17亿元,增长11.86%。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67,113.6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885.43亿元,增长11.24%。其中,公司类贷款92,287.90亿元,个人贷款71,712.45亿元,票据贴现2,609.00亿元,应计利息504.33亿元。

金融投资70,567.4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434.99亿元,增长13.58%。

吸收存款209,411.8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748.90亿元,增长14.02%。其中,定期存款95,253.39亿元,活期存款111,620.57亿元;公司存款103,060.55亿元,个人存款103,813.41亿元;应计利息2,537.87亿元。

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为2,555.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30.55亿元。不良贷款率1.53%,较上年末上升0.1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17.51%,较上年末下降10.18个百分点。

股东权益23,458.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07.43亿元,增长4.95%。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为23,223.1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60.62亿元,增长4.79%。

2020年9月30日,考虑并行期规则后,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为16.88%,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3.8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3.15%,均满足监管要求。

2020年7月,监管部门宣布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末,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本行将根据监管要求,务实高效、积极有序地推进产品净值化、资产标准化、存量处置等工作,努力实现理财业务的平稳过渡和稳健发展。

3.2利润表项目分析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实现净利润2,076.09亿元,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2,058.32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8.70%和8.66%,主要是由于减值损失大幅增加所致。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1.03%,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3%。

利息净收入4,047.8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6%。净利差为1.99%,净利息收益率为2.13%,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0.13和0.14个百分点,主要受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市场利率低于去年同期和存款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所致。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35.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7%。主要是信用卡、电子银行、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等产品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业务及管理费1,187.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09亿元。成本收入比较上年同期下降0.93个百分点至22.18%。

减值损失1,617.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5.67亿元,增长46.80%。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613.15亿元,受疫情及贷款规模增加等因素影响,较上年同期增长46.73%。

所得税费用422.8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4.58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6.92%。

3.3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应对措施

三季度,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得到全面控制,给世界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中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稳步恢复,但外部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逐步增多,疫情变化仍是影响经济恢复的最主要因素。

本集团积极履行大行责任,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大力推广数字化运营和服务,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本集团优化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业务连续性管理,最大程度保障员工健康和确保业务运营安全。调整风险限额和信贷政策,优化客户评级和授信审批流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满足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领域及相关行业、普惠金融、制造业等信贷需求。采取延期还本付息、展期、续贷等措施,帮助受疫情影响客户纾困。加大服务收费减免力度,持续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依托金融科技赋能业务,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依托“云工作室”,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线上金融服务。利用全流程在线办理的“快贷”等消费信贷业务,为个人客户提供更加便利的消费融资服务。发挥“建行全球撮合家”线上平台优势,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的线上展会运营与跨境对接。依托智慧政务平台,开展疫情防控资讯发布、信息收集上报、医疗资源分配,助力构建全国疫情信息发布网络;推出“建行智慧社区管理平台”,推动城乡社区构筑“线上+线下”立体防控体系。

前瞻主动消化风险,夯实资产质量基础。本集团坚持经营发展以风险管控能力为边界,完善全面主动智能的风控体系。加快集团统一风险视图建设,提升协同控险能力。积极开展多轮专项压力测试,评估疫情蔓延对本行资产质量和经营目标实现的影响。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审慎计提拨备,加大风险资产处置力度,提高风险抵补能力。本集团每季度监控并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包括各期限下的违约概率及担保品价值的变动情况。报告期内,估计技术及此类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事项

4.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9月,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65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详情请参见本行2020年9月15日发布的公告。

2020年9月,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增资相关事宜,注册资本从24.67亿元增加至105亿元,本行对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详情请参见本行2020年7月17日发布的公告。

2020年7月,经银保监会批准,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人寿”)注册资本从44.96亿元增加至71.20亿元,本行对建信人寿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目前建信人寿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详情请参见本行2019年4月29日发布的公告。

2020年7月,本行签署发起人协议,拟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0亿元,资金分五年到位。详情请参见本行2020年7月16日发布的公告。

2020年7月,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已完成增资相关事宜,注册资本从80亿元增加至110亿元。详情请参见本行2020年4月22日发布的公告。

2020年7月,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已完成增资相关事宜,注册资本从2亿欧元增加至5.5亿欧元。详情请参见本行2019年10月30日发布的公告。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4.4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0年7月10日,本行向A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0元(含税),合计约30.70亿元;2020年7月30日,本行向H股股东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320元(含税),合计约769.34亿元。

4.5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5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本行网址(www.ccb.com)。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939股票简称:建设银行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29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0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提名吕家进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吕家进先生为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吕家进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担任执行董事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三、关于提名邵敏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任命邵敏女士为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邵敏女士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担任非执行董事及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

四、关于提名刘芳女士担任本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刘芳女士为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刘芳女士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担任非执行董事及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同时徐建东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939股票简称:建设银行公告编号:临2020-03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0月29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永庆主持,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8名,贲圣林监事委托赵锡军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监事会2020年年度履职监督与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939股票简称:建设银行公告编号:临2020-0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境外优先股的公告

2015年12月16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在境外成功发行金额为3,050,000,000美元的境外优先股(以下简称“境外优先股”)。2020年8月28日,本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境外优先股的议案》,同意全部赎回3,050,000,000美元境外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赎回”),并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发行条款,结合具体情况,办理本次赎回的有关事宜。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4票,其中: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行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本次赎回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慎判断,本行决定暂缓披露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暂缓披露的审批程序和内部登记。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的复函,中国银保监会对本次赎回无异议。

根据境外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本行拟于2020年12月16日(以下简称“赎回日”)赎回全部境外优先股。每股的赎回价格为:每股境外优先股发行价格(即清算优先金额),加上自前一股息支付日(含该日)起至赎回日(不含该日)为止期间的已宣告但尚未派发的每股股息(以下简称“股息”)。本次赎回价格总额为:境外优先股清算优先金额3,050,000,000美元,加上股息141,825,000美元,合计3,191,825,000美元。

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2020年8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编号:临2020-028)。

本次赎回的款项,将通过EuroclearBankSA/NV和ClearstreamBankingS.A.(以下简称“清算系统”)支付给于登记日(应为赎回日前一清算系统工作日,即2020年12月15日)清算系统收市时登记在册的人士或其指定的其他账户或个人。

在赎回日赎回及注销现存续的上述境外优先股后,本行将不会有任何存续的境外优先股。据此,本行将及时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将境外优先股除牌。

本次赎回的预计时间表如下(如有修改,本行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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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复兴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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