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民生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娱乐 文化 能源 公益 时尚 健康 图片

股票

旗下栏目: 滚动 股票 理财 银行 基金 保险 新股 人物

中国银行江苏5家分支收6张罚单欺骗投保人等违规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复兴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1-12-28
摘要:中国经济网12月28日讯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65号、67号、68号、70号、71号、74号)显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收六张罚单。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65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西皋支行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依据《保

中国经济网12月28日讯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65号、67号、68号、70号、71号、74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六张罚单。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65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西皋支行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其警告,处1万元罚款。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67号、68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文峰支行欺骗投保人、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其警告,罚款人民币6万元。王金峰对该行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其警告,罚款人民币0.5万元。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70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欺骗投保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其罚款人民币7万元。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71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东皋支行业务档案记录不真实,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其警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74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欺骗投保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其罚款人民币5万元。

相关规定: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八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或者管理业务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的;

(六)违反规定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

(七)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

(八)违反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

(九)从代收保险费中直接扣除保险佣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原文: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复兴网财经

上一篇:圆通入股上海翔运国际货运公司,持股45%

下一篇:没有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中国复兴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中国复兴时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中国复兴时报社 © 2014-2021 CHINAF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邮箱: chinafxnews@163.com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