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即办证”,让百姓得实惠。今年以来,长春市已经陆续公布了三批“交房即办证”新建商品房项目。9月的第一天,又迎来了好消息! 获悉,9月1日,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示了第四批已完成首次登记个人可自行申请转移登记的新建商品房项目。 在此次公示范围内的项目,购房人均可持相关资料自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证。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景阳服务大厅(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不动产登记大经路服务大厅(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净月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楼一楼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福祉大路与红梅街交会处)申请办理。 记者 陈志文 图片来源于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