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 关于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四类”药品 网络销售的通告 全市药品零售企业: 为进一步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前沿哨所的监测预警作用,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退热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类等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网络销售,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立即停止“四类”药品网络销售(含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平台以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不得接受第三方公司平台或其他公司代买代送“四类”药品。 二、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及相关网络平台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继续在线上销售“四类”药品的企业,责令停业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从快从严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市民发现我市药品零售企业有网络销售“四类”药品现象的,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举报,举报属实的兑现举报奖励。 庆阳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代章) 2021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