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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起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复兴网湖北 发布时间:2022-11-02
摘要:湖北今起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1月1日10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举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动启动式,本次活动采取湖北省局主会场,17个市州局分会场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咸宁市

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丁汀

通讯员 曹本锋

11月1日10时,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举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培训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行动启动式,本次活动采取湖北省局主会场、17个市州局分会场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温泉中学食品安全副校长接受聘书(通讯员供图)

活动现场,湖北十堰供销华西国际农商城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汉华与50多家企业代表一道,向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倡议,承诺加强企业内部管控,提升企业管理,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湖北咸宁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廖晓鸣为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温泉中学食品安全副校长颁发聘书。咸宁市实验小学食品安全副校长朱辉代表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学校新任的食品安全副校长作表态发言,公开承诺将严格自律、自我加压、严格履责,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现场专家对《规定》进行解读,提出细化落实措施、工作进度安排、量化考核指标等要求。

为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湖北省在“鄂食安”平台“主体责任”模块下创新上线“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专栏,其中“日管控”以特有的“自查日历”方式进行,形成专门每日检查记录,周排查治理报告、月调度会议纪要也彰显湖北特色。同时,明确要求《规定》部署的五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于11月10日前将主要负责人及配备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姓名、联系方式和任职资质文件等证明材料,上传“鄂食安”企业端平台,全力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复兴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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