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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医保药品 涉案2767万元 南昌东湖法院对8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来源:新法治报 作者:复兴网江西 发布时间:2023-07-12
摘要:复兴网/复兴新闻网讯 (罗绮 张芳敏 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王白如)医保基金可以大大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人将贪婪之手伸向医保基金,通过买卖医保药品牟利。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医保药品案,共有8人获刑。 2012年1月至2016年

复兴网/复兴新闻网讯 (罗绮 张芳敏 新法治报全媒体首席记者王白如)医保基金可以大大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人将贪婪之手伸向医保基金,通过买卖医保药品牟利。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医保药品案,共有8人获刑。

2012年1月至2016年,张某通过在医院附近发小卡片、摆摊等形式,向他人低价收购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医保骗保药品,并先后向翁某虎、肖某(另案处理)销售。

2016年1月至2021年12月,张某先后分别与苏某、郁某兰等人商量,由苏某、郁某兰等7人在南昌各医院附近及八一桥下,以市场价5折左右的价格收购他人以医保骗保方式从医院开出的治疗慢性病的药品,通过快递方式向张某发货并附上药品记账单。张某以银行卡转账的形式,向苏某、郁某兰等人结算药品货款。收到药品后,张某每盒加价0.3元至0.5元,向翁某等人销售。

2021年12月20日,民警将张某抓获归案,当场扣押苏某邮寄的药品4箱,并从其车内和住处查获药品7箱,还有银行卡若干张。随后,苏某、郁某兰等人被抓获归案。经查,张某、苏某等8人买卖医保药品,涉案金额共计276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苏某、郁某兰等人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仍进行非法收购、销售,情节严重。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2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苏某、郁某兰等7名被告人五年五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此外,追缴的赃款依法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查扣的涉案药品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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