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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杂木”还是“砍树木”?(图)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复兴网江西 发布时间:2021-11-10
摘要:本报记者 陈 璋 文/图 近日,进贤县张公镇老王村村民反映,为建公墓,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面积砍伐林木,不少被伐树木直径达20厘米,并擅自安排人员运出,村民多次劝阻无果。 对此,张公镇负责人解释,公墓建设已经得到

本报记者 陈 璋 文/图

近日,进贤县张公镇老王村村民反映,为建公墓,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面积砍伐林木,不少被伐树木直径达20厘米,并擅自安排人员运出,村民多次劝阻无果。

对此,张公镇负责人解释,公墓建设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村民所称的砍伐林木实际上只是“清杂”行为。事情真相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被砍伐后的林地只剩一些稀疏的树木。

测量显示被砍树木直径超过了20厘米。

村民:林木遭破坏 生活受影响

11月3日,老王村叶家村小组附近的一片山地,林木茂密,唯独中间几亩土地上只有稀疏的数十棵杉木,与周边显得格格不入。土地周边,仍然堆积了一些已经砍倒在地的树木,不少都是连根拔起。通过测量,记者看到,至少十余棵树木直径超过了20厘米。

叶冬水是叶家村小组组长,他告诉记者,早在上世纪60年代,村民在此陆续种植了数百亩杉木,每亩地有600余棵,中间还夹杂了野生的樟树。今年9月,有村民发现,林地来了工人进行砍伐,砍完后将树木搬上货车运走,不知去向。

“我们赶紧来阻止,但他们还是陆续施工,直到前一阵子才停下。”叶冬水说,被毁坏的林地五六亩、树木三四千棵。“砍树还造成了水土流失。由于村子地势比林地低,近段时间每逢下雨,泥土都会流到村里的水塘,严重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

为此,叶冬水和其他村民多次找到张公镇政府和老王村村委会反映,但得到的解释为:为方便开展公墓建设,村委会聘请工人对选址地砍杂清障,除去丛生的杂草和影响大树生长、人员出行的矮灌木及杂枝。清除的灌木枝条交由工人处理,抵扣其部分工资。

镇政府:建公墓“清杂” 手续正在办理

随后,记者来到张公镇政府,镇党委书记黄道文首先向记者出示了进贤县发改委在去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贤县张公镇邵窝等八个村委会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以及进贤县民政局在今年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对张公镇老王村委会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黄道文强调,镇政府和村委会砍伐的都是杂木,不是把一片树林全部砍光,现场还留了许多树。黄道文还说,镇政府之前也向林业部门报告过,并请工作人员到现场看过,而林地使用手续正在办理中。

对于村民反映的树木直径过大、不属于杂木的情况,黄道文表示:“我认为那种(直径)十几二十厘米的也是杂木。”

林业局:“杂木”不杂 无证砍伐触犯法律

情况是否如黄道文所述?记者又来到了进贤县林业局。一位张姓分管副局长在电话中表示,张公镇政府并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林政股副股长郑荣杰在看了记者现场拍摄的照片后明确表示:“这不是杂木,20厘米的直径,这是好大的树。”

郑荣杰还说,镇政府如果要在林地上建设公墓,在获得项目批复后,还要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如果林地属于公益林性质,则不允许办理。“没有办理证件就砍伐,违反了相关法律,要接受行政处罚,并恢复植被。一旦砍伐达到一定数量,森林公安部门还要介入调查。”

最后,记者来到进贤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汪辉坦言,今年9月接到了相关反映,也和县林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了现场,但从未说过这是“清杂行为”。“该问题首先应由林业执法部门和镇政府进行调查。如果砍伐数量达到15立方米,或者砍伐面积达到10亩,公安部门才会介入调查。”

责任编辑:复兴网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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