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王樊)报道:日前,《江西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金融规划》)正式印发。《规划》提出了系列发展目标。到“十四五”末,江西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2850亿元,占GDP的比重8.0%;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突破6.4万亿元、7.3万亿元;保费收入突破1300亿元,地方金融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5万亿元。 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140家,区域股权市场五年新增挂牌企业300家。 《规划》提出,江西省将围绕“6+4+3”做大做强金融业,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重点打造“六大金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深入发展普惠金融,规范发展数字金融,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有序发展开放金融。重点实施“四大工程”,包括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险资入赣”工程、“金融赣军”跨越工程、地方金融组织提升工程。 同时,抓紧抓实三项战略举措。包括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监管,贯彻落实好《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好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结合各地经济金融发展特色及资源禀赋等条件,推动区域金融多元化特色化发展,优化金融产业区域布局。 此外,《规划》提出,扎实抓好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压实金融机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争取国家级金融创新试点,增强财政金融联动,完善贷款风险补偿等制度,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增信给予适当风险补偿;优化各级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资金的结构和用途;完善金融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等政策和机制,健全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双向人才交流机制;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和考核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