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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鞍山市调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告

来源:鞍山发布 作者:复兴网辽宁 发布时间:2022-08-29
摘要:当前,我省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省防指工作部署,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市指挥部对8月24日发布的补充通告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托儿机

  当前,我省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省防指工作部署,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市指挥部对8月24日发布的补充通告相关要求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各级各类机关、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托儿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机场、车站、宾馆、酒店、药店、宗教场所、监所、洗浴场所、KTV、密室逃脱、剧本杀、歌舞厅、迪吧(酒吧)、棋牌室、电影院、旅游景点、物流园区、货车停车场、生产车间、建筑工地、商场、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在严格开展扫码(易鞍码)工作的基础上,将原补充通告中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面做好进入人员风险排查工作。

  请广大市民朋友要全面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进入公共场所时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因违反防疫规定或未落实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单位(场所)及相关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科学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复兴网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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