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为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12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0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区今后一个时期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要达到的三个阶段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区基本草原面积稳定在2600万亩以上,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退化草原得到有效修复和治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以上,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草原质量稳步提升,草原生物多样性丰富。到2035年,基本草原面积稳定在2600万亩,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健全,退化草原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8%以上,草原生态服务功能和生产力显著提升,彰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草原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修复和治理,退化草原趋势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全面形成。 草原是我区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草原生态明显恢复,草原生态持续恶化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但草原生态系统整体仍较脆弱,保护修复力度不够、资源利用管理不严、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实施意见》将对提升我区草原功能,实现草原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针对我区实施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意见》提出,要开展草原调查和监测评价,全面查清我区草原资源家底;加大草原保护力度,加强草原资源用途管制,依法打击草原违法行为;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重点抓好“三化”(退化、沙化、盐碱化)草地的修复治理;大力发展草种业,为草原修复和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优质草种;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推进草原承包经营确权登记,保护草原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草原防灾减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草原自然资源安全;推动草原地区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等十一项主要任务。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等四项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