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记者马蓓报道)部分失能人员面临着养老院不能医、医院不能养、家庭无法护理的困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因此而生。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如何申请、待遇标准是多少?一起来了解。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经评定达到规定失能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哪些人可以参加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 同时缴纳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 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乌鲁木齐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按规定缴纳长期护理保险保费; (三)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且状态基本稳定; (四)自愿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待遇申请; (五)经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组织专家评定,评定结论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且经公示无异议,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的。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是多少? 参保职工:根据护理方式和失能等级每月待遇标准为1435元至2160元。 参保居民:根据护理方式和失能等级每月待遇标准为1291元至1728元。 以上待遇都包含160元机构上门护理服务项目。 享受长护险待遇的人员可选择的护理服务方式有哪些? 1、全日居家护理 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护理人员到保障对象家中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2、全日定点机构护理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保障对象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护理服务。 3、定点机构上门护理 定点机构护理人员到保障对象家中提供每日不超过2小时护理服务。 以上三种方式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保障对象可根据自身需求变更护理服务方式,并自办理变更手续次月起享受变更后的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护理服务方式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不属于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畴的有哪些? 应由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医疗事故、工伤保险、公共卫生等第三方依法承担或其他险种支付的康复、护理、照护等费用的情形,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职工工资总额的0.2%,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0.1%(每月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乌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0.1%(每月同其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城乡居民:每人每年40元 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咨询及办理地点 1、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的“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窗口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一楼1号、2号窗口(克拉玛依东路5号,原金马大厦) 咨询电话:0991-4817169、0991-4817149 2、乌鲁木齐市长期护理保险共保办公室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号恒昌大厦23楼 咨询电话:0991-6512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