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官方16日通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最新发布的消息,有关王铭晖一案,至少有两个细节值得关注。 一是王铭晖涉嫌在多个职位上违法犯罪。 检方起诉指控称,王铭晖利用担任四川省资阳市(地)委副书记,四川省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四川省副省长,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60年2月的王铭晖是资阳人。他从1998年4月起出任资阳地委副书记。 二是王铭晖涉嫌两个罪名。 检方起诉指控称,王铭晖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7月,官方通报王铭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政绩观严重扭曲,急功近利、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