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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高”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复兴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12-26
摘要:中新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张素)为明确司法标准、加强办案指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对外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并表示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 “两高”此次发布“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5件典型

  中新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张素)为明确司法标准、加强办案指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对外发布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并表示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领域犯罪惩治力度。

  “两高”此次发布“苏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5件典型案例,涵盖私募基金领域常见多发犯罪。案情显示,司法部门通过立案监督对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积极追赃挽损,不让犯罪分子获得任何经济上的好处。

  近年来,司法部门加大对私募基金犯罪的惩治力度。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私募基金犯罪2085人。另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全国法院共判决私募基金犯罪1888人。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私募基金犯罪,依法应当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充分发挥刑法的震慑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人在答问时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投资者保护是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把追赃挽损贯彻办案全过程,坚持“应追尽追”原则,通过“一案双查”洗钱犯罪线索、商业贿赂犯罪线索等多种手段,尽最大可能帮助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

  着眼下一步加大私募基金犯罪打击力度,“两高”相关负责人强调,一方面,坚持穿透式审查认定思路,准确认定“伪私募”,对以私募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让犯罪分子穿上“私募”的伪装而逃避法律的制裁。

  另一方面,正确区别各类私募产品结构和性质,对于以隐蔽手段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资金的,准确认定犯罪手段和法律关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让广大的受害投资者因为复杂的金融结构而“求助无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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