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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近20%有未成年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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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光明网北京4月23日电(记者 陈畅)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涉黑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近20%有未成年人参与

发布会现场。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图片

  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二级巡视员童碧山通报,“从国内打击情况看,为逃避刑事处罚,黑恶犯罪组织成员呈低龄化发展趋势,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而从境外黑社会犯罪的发展规律看,针对未成年人招募、吸收组织成员,教唆、引诱实施犯罪也是黑社会组织惯用手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9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814个,其中,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占到近20%,未成年人涉案人数占总数7%左右。”

  童碧山认为,《意见》的出台对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童碧山表示,下一步公安部将依法加大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注意三点,即突出打击重点,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落实从严要求,依法批捕、依法起诉;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提出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

  高景峰还指出,对于未成年人被利用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应当重在切断“毒源”,加大对黑恶势力成年犯罪人的打击力度。虽然认罪,但利用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足以从宽处罚的,在提出量刑建议时也要依法从严从重。

责任编辑:孙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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