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州“高层住宅”也可加装电梯了 前不久,家住常州市天宁区娑罗家园的龚阿姨拿着一本电梯申报材料兴奋地说:“我们的规划设计图已经通过审图,我们这幢楼的居民可能要成为常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喽。”按照此前规定,加装电梯仅限于“多层住宅”,像龚阿姨家这样的“高层住宅”不在政策范围内。为解决该问题,常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范围再扩大,进一步满足了居民的实际需求。 龚阿姨所在的娑罗家园交付于1999年,共有5栋9层高的住宅楼。由于当时高层住宅楼电梯还未普及,一期的房子都是几个单元共用一台电梯,并且电梯不能层层停,达到六层半后,再通过楼梯到达各自楼层。龚阿姨所在楼栋就面临这种尴尬的现状。她家在4楼,如果走楼梯,需要往上走59个台阶;如果搭电梯,需要向下走50个台阶。按照此前规定,加装电梯仅限于“多层住宅”,像龚阿姨家这样的“高层住宅”不在政策范围内。 娑罗家园 为积极回应常州居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出行条件,常州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加装等工作的通知》,指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纳入常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一并实施:一、非单一产权的七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二、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部分单元已安装电梯,其他未安装电梯的单元需加装电梯的;三、既有住宅原有电梯停靠在楼梯中间平台,需将停靠层改造为住宅入户标高的;四、既有住宅原有电梯未层层停靠,需进行层层停靠改造的(包括地下层)。《通知》的政策范围覆盖了龚阿姨家的情况。 常州自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以来,累计完成加装并投入使用的电梯54台,其中,2021年内建成投入使用的27台。目前,正在进场施工的17台,正在开展群众意见征求、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的167台。常州对于加装电梯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每台8万元-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对于低保家庭,每户按核定的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通信、电力等10家管线单位的管线迁移、道路恢复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进一步减少建设主体出资,同时也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力度,提高专业管线单位的积极性。除业主自主筹集资金外,同时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减轻居民出资压力,一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是业主依法决定可以使用的公共收益;三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加装电梯贷款;四是积极申报财政性补助资金;五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加装电梯工作。 通讯员 杨皓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奔 校对 盛媛媛 复兴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复兴网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