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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复兴网财经 发布时间:2020-11-19
摘要:原标题: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

原标题: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51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本次发行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1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根据《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08室主持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6,828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发行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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