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民生 科技 财经 汽车 房产 娱乐 文化 能源 公益 时尚 健康 图片

广西

旗下栏目: 北京 上海 广东 河北 天津 海南 山西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关注|广西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3)

来源: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 作者:复兴网广西 发布时间:2022-05-11
摘要:四、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 (十四)持续抓好传播工作。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丰富传播手段,拓展传播渠道,提升传播水平,提高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十四五”期间,全区打造2—3个在全国具有较

四、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

(十四)持续抓好传播工作。适应媒体深度融合趋势,丰富传播手段,拓展传播渠道,提升传播水平,提高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度。“十四五”期间,全区打造2—3个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品牌,设区市打造1—2个在全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品牌。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点)活动。组织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非遗过大年 文化进万家”、“非遗读书周”、“送文艺精品下基层”、“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品牌活动,以及基层群众文艺会演、惠民演出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经常性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展览、图片展示、技艺展演、学术讲座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普及纳入年度新闻宣传重点工作,通过引导主流媒体、推动境外媒体、利用海外社交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亮点以及保护、抢救、利用、传承等工作成效的宣传推广力度,努力讲好广西故事。

(十五)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课程,在广西课程教材中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鼓励学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活动。加强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在职业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和课程。支持代表性传承人与高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合作,鼓励代表性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和建立工作室。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评审标准,培育、建设一批自治区级中小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示范学校。

(十六)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重要活动、节庆、会议等,加强与东盟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港澳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交流与合作,创新合作模式,培育和打造广西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品牌。加强国际化传播,推出以对外传播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影视剧、纪录片、宣传片、舞台剧、短视频等优秀作品。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组织文化团体、新闻单位面向境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主题的交流展示活动,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经验,向国际社会宣介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扩大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大力开展中越边境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旅宣传推广活动。加强与相关省(区、市)交流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共同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编辑:复兴网广西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复兴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复兴时报社主办 版权所有:复兴时报社 © 2014-2022 CHINAFX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举报邮箱: chinafxnews@163.com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