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1月12日,记者从贵州省林业局获悉,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近日印发《关于表彰贵州省绿化及林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颁发贵州省绿化奖章的决定》,对在全省国土绿化事业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通过全省各地各单位自下而上评选推荐,经省绿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决定授予28个单位“贵州省绿化先进集体”称号,18个单位“贵州省林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60名同志“贵州省绿化先进个人”称号,39名同志“贵州省林长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以及对50名同志颁发“贵州省绿化奖章”。 近年来,贵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深化林长制为抓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全域加强林草湿地资源保护、创新开展绿色资源利用,保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促进美丽中国、多彩贵州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