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今年混得行不行,过年必须要放‘加特林’”“要买烟花看过来”…… 这是吉安市吉州区的王先生向大江网《问政江西》记者展示某商家在微信售卖烟花的朋友圈,他表示该商家原本只经营一家五金店和香烛店,涉嫌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希望有关部门查处。对此,吉安市吉州区应急管理局回应,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店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扣押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1箱。 反映 五金店里卖烟花爆竹 据王先生介绍,该店位于吉州区能仁楼旁,店名为吉州区国特建材经营部,邻店的店铺名为香烛店,两家均为一个老板。王先生表示,该老板涉嫌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批发零售烟花爆竹。 此外,吉州区很多零售店和路边摊点售卖的烟花爆竹都在该店拿货,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处理 扣押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1箱 接到举报线索后,吉安市吉州区应急管理局、治安大队、永叔街道办事处对国特五金店开展现场核查。经核实,香烛店和五金店为同一家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吉州区国特建材经营部,存在无证售卖烟花爆竹的情况,店内存放有烟花11箱。 “经执法人员查看后,发现店家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是在2022年,未发现近期在朋友圈售卖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吉州区国特建材经营部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并扣押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1箱。 工作人员表示,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通过朋友圈、直播、无证小摊等方式销售烟花爆竹属于违规销售。 提示 未取得相关资质不得从事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防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2023年11月25日,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联合吉州区应急管理局、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吉州区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的通告》,通告显示,在吉州区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未取得许可证及相关资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和危险化学品原材料等活动。 此外,公安部门还提示,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如遇到相关违法行为可向当地政府或者公安、应急等部门举报。 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曹智健/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