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网天津讯:记者近日从市司法局获悉,《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已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领域的地方立法。 近年来,天津在产教融合体制机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突破性成果,迫切需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条例》利用“小切口”立法模式,精准引领和保障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与2023年本市出台的《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相得益彰,共同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了解,《条例》分为6章44条,包括总则、引导和实施、服务和保障、督促和评价、法律责任、附则,不仅明确了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学校和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作用,也更加完善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服务保障措施。在《条例》起草过程中,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职能作用,坚持提前介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司法局主动与起草部门对接,指导其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其他省市近年来立法工作成果,同时,审核过程中会同起草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征求了56家单位的意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