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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请注意这些事项

来源:新疆日报微信分享 作者:复兴网新疆 发布时间:2024-01-24
摘要:新疆日报讯(记者胡大敏报道)1月25日,乌鲁木齐市将销售烟花爆竹。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24日发布提示,市民在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的事项。 购买安全: 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正

新疆日报讯(记者胡大敏报道)1月25日,乌鲁木齐市将销售烟花爆竹。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24日发布提示,市民在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的事项。

  购买安全: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请勿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交、地铁、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安全:烟花虽好,小心惹“火”。请将购买的烟花爆竹存放在安全地点,请勿靠近明火和电源,请勿和其他易燃物混放;请勿存放于未成年人易拿到的地方,请勿放在阳台等易受潮和被阳光直射的地方;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根据燃放需要适量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家中大量、长时间存放。

  燃放安全:烟花虽美,安全更贵,请按照燃放说明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的燃烧温度最高可达1300℃,要选择在社区(村)划定的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请勿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烟花爆竹,切勿把明火、鞭炮丢进下水道;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外出时,请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室内引起燃烧。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部门还提示,遇到烟花爆竹价格、质量等问题时,可以拨打12315投诉;出现紧急情况时,可以拨打火警119;遇到医疗救助可以拨打120;发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线索时,可以拨打110。

同时,还公布春节期间,乌鲁木齐市和各区县应急值班电话:

乌鲁木齐市:2822086

天山区:2652767

沙依巴克区:5512350

高新区(新市区):5091110

水磨沟区:4684303

经开区(头屯河区):3764793

米东区:3318611

达坂城区:5919071

乌鲁木齐县:4684303

责任编辑:复兴网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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